肖新喜,陕西周至人,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一、近5年发表的主要成果
1.《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社会化》,《中国法学》2019 年第 3期。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革新》,《学习与实践》2019年第 9 期。
3.《论农民社会保障权双重属性及其制度价值》,《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4.《论社会权请求权》,《江海学刊》2020 年第1期。
5.《“利益兼顾”机制下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改进》,《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6.《我国<民法总则>中见义勇为条款与无因管理条款适用关系的教义学分析》,《政治与法律》2020 年第 6 期。
7.《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标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6期。
8.《科学哲学视域下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审思》,《求是学刊》2022年第6期。
9. 《论学校违反食品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中州学刊》2023年第5期。
10.《论网络安全的公益诉讼保护》,《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2年第3期。
以上论文中有些先后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学文摘》《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转载转摘。
二、出版专著
《中国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11月出版。
三、科研获奖
论文曾获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部级奖)。
四、科研项目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20ZDA046)主要参加人;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制度研究”的项目负责人。
五、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理事、陕西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会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