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由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制办公室主办,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城市更新合规论坛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务研讨会”在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六十余名政府公职人员、学界专家、房产公司企业负责人、同行律师冒雨前来参会,展开了一场关于城市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务研讨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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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主任刘坚
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义海忠
西咸新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副部长张洪波致辞
会议于9月26日14:30正式开始,由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主任刘坚主持,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义海忠、西咸新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副部长张洪波、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杨振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博士李军波、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原调研员赵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法庭庭长翟汉卿、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务部部长李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王芳分别进行了题为《宅基地使用权获取行为的法理思考》《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法定程序和条件解读与实务》《城市更新争议的司法审判实践与思考》《从政府视角看城市更新中争议产生的原因及解决路径》《以律师视角谈集体土地征收》的主题分享。他们结合教学实际、实务经验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对城市更新、土地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反响。
bat365官网经济法学博士李军波作主题发言《宅基地使用权获取行为的法理思考》
李军波博士结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从法理上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行为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了分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原调研员赵杨作主题发言《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法定程序和条件解读与实务》
赵杨老师根据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从理论和实务角度就此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亮点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程序和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法庭庭长翟汉卿作主题发言《城市更新争议的司法审判实践与思考》
翟汉卿庭长从司法审判角度对城市更新诉讼案件的主要矛盾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官审理过程中的考量因素和审判方向,对政府部门在组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的矛盾争议处理提出建议。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务部部长李婷作主题发言《从政府视角看城市更新中争议产生的原因及解决路径》
李婷部长从城市更新争议矛盾产生的根源出发,就城市更新中的主要争议问题如资格认定问题、强制征收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并就政府部门应如何让处理此类争议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王芳作主题发言《以律师视角谈集体土地征收》
王芳律师通过大数据检索,对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总结梳理,分别从相对人代理律师角度、法院角度对这些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部门代理律师角度对政府部门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建议。
由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杰主持,在以“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实践心得,城市更新项目中的疑难杂症以及应对措施”为主题的圆桌会议中,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杨振介绍了西安高新区的城市更新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现状及疑难问题,bat365官网行政法学院副教授赵哲、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务部部长李婷、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娜、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云针对“民事裁判中的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能否作为行政决策之依据”及“城市更新的边界与界定”等有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从语言的碰撞中得出了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收获颇丰。
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义海忠对本次论坛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在城市更新的大话题下,要以社会大背景为基础。目前,在城镇人口比例高达60%以上的环境下,城市更新已经进入窗口期,要在紧迫的窗口期完成更新,则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将增量建设转为存量的提升改造。城市更新工程对任何城市都是严峻的挑战,每个城市、每个城区都有其特色,没有通用模式可借鉴,“更新”不仅是物理形态的更新(硬件的更换),也是内涵的改造(街区特色,居民素质),要想做好城市更新,就必须要吸取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切记过度市场化,过度商业化,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共有原则。在圆桌会议的讨论上,可以看到大家对于城市更新、土地管理等方面诸多的实务经验和观点的碰撞,希望这样的交流多多益善,在探讨中获取更多想法与思路,更好的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与提升。